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2025年4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鹏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
转载请注明来自AI007人工智能,本文标题:《新疆“虎”李鹏新受贿8.22亿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界面新闻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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